圣经的婚姻,离婚与再婚观

林慈信 我们合理的信仰

经文:
创2: 24 申24:1-4 箴2:17
玛2:13-16 太5:31, 32 太18:15-18
太19:3-9 林前7:10-16

引言:为什么需要讨论这题目?  

1. 在基督徒中间,包括华人福音派教会的信徒,离婚越来越普遍。

2. 当基督徒离婚时,影响到很多人。小孩亲戚,全教会等。

3. 神在<<圣经>>中对於婚姻,离婚与再婚有清楚的教导。我们不需,也不应该只靠我们自己的想法(常识) 来正视这些问题。

4. 神为离婚中的受害者提供帮助,支持与安慰。林前10:13

5. 基督徒常常对於爱的真义,婚姻,离婚,性,罪与再婚有不合乎<<圣经>>的观念。罗马书12:2

6. 我们应该彼此担当重担(加6:2) 。因此,我们需要神的教导。

7. 对离婚有正确的认识,可以帮助单身的青年基督徒好好的准备结婚。

I. 婚姻  

1. 神设立婚姻,为了给人同伴(创2:18)。神也吩咐人类要生养众多,遍满全地(创1:26-28) 。婚姻不是人想出来的,是神所设立的。
(神当然知道人类会否人口爆炸,小孩的大学教育太贵等问题!神仍然坐在宝座上!)

2. 婚姻不是圣礼(我们不同意天主教的教导) 。结婚并不让我们得到更多的救恩。单身也并不等於更加属灵。

婚姻是一个盟约。是在神面前,证人面前立志,立约,终生爱对方。(无论在教会行礼,或在政府面前,交换了誓约,就是结了婚了!) 箴2:17 玛拉基书2:14

3. 爱的真义是什么?(林前13章)
爱就是:决志为对方的最高好处而活。爱不是一个感觉。爱里有感觉,爱也透过感觉来表达。
这个功课,神要我们用一辈子来学习。

II. 离婚  

1. 神恨恶离婚。离婚从来就不是神的计划。离婚是人类堕落的後果。玛拉基书2:16

可是在人类中,离婚的确会发生。因此神虽然恨恶离婚,可是他管制离婚。
(例如:申24章,太19章,林前7章等。)

2. 虽然神管制离婚,可是神的旨意从来就是:一男,一女 = 一体。太19:6

3. 耶稣教导他的门徒(基督徒) :不可离婚。离婚乃将婚约破除。太5:31-32

4. 不合乎<<圣经>>的离婚之後,若再婚乃是奸淫,因为这个後来的婚姻损害了先头的婚姻的圣洁。
注:可能很多基督徒目前活在这种的婚姻当中;可是不要随便再离婚;
悔改必蒙赦免!

5. 耶稣提出一个例外情况:淫乱。
注:淫乱 = 所有与性有关的罪。奸淫 = 任何违背婚约,不忠的行为。这两个字在圣经里有特定的用法。太5:32 ,19:9

6. 耶稣在太19:9针对的,是犹太人太容易,太轻率地离婚。神虽然管制离婚,要求人离婚时必需给对方休书,可是神从来不鼓励人离婚。神从来没有在任何情况里要求人必须离婚!

7. 申命记24:1-4 描述一个情况:男人休了妻子,因为她不悦目。她再婚,第二个丈夫也因为不悦目她而休了她。两次的离婚,都是不合乎神的心意的。可是,离婚在神的眼中是那么的严重:当第二个丈夫死後,第一个丈夫不可再娶这女人为妻。人再婚後,与前配偶和好再嫁/娶就不可能了。
(注:不悦目–原文的意思不容易确定。)

8. 我们必须从马太18:15-18的角度来看马太19:。两处经文都是耶稣的教导
!若有基督徒犯了淫乱的罪,教会应该跟著马太18:15-18的四步骤:

(一) 私下面责;

(二) 带一、两个证人面责;

(三) 告诉教会;

(四) 开除会籍,把他当作外人,非信徒对待。若在第1,2,3步中,他悔改了,那么他应与神,与配偶和好。太18:15-18

9. 纪律(管教) 是耶稣基督对全教会清楚的吩咐(就像洗礼与圣餐是耶稣清楚吩咐的一样) 。纪律的目标,一定是恢复犯罪者与神的关系,和与人(家庭) 和好。若好好执行纪律的话,教会必定更健康。这需要勤劳的事奉,是不容易的!很多教会在这方面亏欠/懒惰。

10. 马太福音18,19章要一起来读。

(一) 基督徒不可(主动) 离婚。

(二) 基督徒若犯淫乱,教会应该跟马太福音18章的程序处理。

(三) 犯罪者若不悔改,那么另一方可以离婚。神从来没有吩咐基督徒离婚,神从来没有鼓励基督徒离婚;在这个情况,神容许基督徒离婚。(注:对方已经不是基督徒了。)

11. 保罗在林前7:10-11所教导的,与耶稣的教导完全符合。基督徒不可彼此
离婚。

12. 可是在林前7:12-16, 保罗处理了另外一种情况,是耶稣在福音书里没有
处理的。(因此保罗说,’不是主说,是我说。’)

(一) 基督徒弟配偶若不是基督徒,那么基督徒不可提出离婚,要与非信徒同住。

(二) 若非信徒要离开,那么基督徒必须让他离开(离婚) 。神吩咐基督徒要容许非信徒离婚(若後者要这样作的话) 。 林前7:10-15

13. 在林前7:12-15,保罗说,因为有基督徒在一个家庭里,那些非信徒都成为’圣洁’ 了!

14. 结论:

(一) 马太福音18,19章教导我们,基督徒弟基督徒配偶,若犯淫乱,而不悔改也不听教会的纪律/管教的话,基督徒可以离婚 (到那个地步,对方已经不是基督徒了) 。

(二) 林前7:12-15教导我们,当一个非基督徒向一个基督徒提出离婚时,基督徒必须容许离婚。在这两个例外情况下,神容许基督徒离婚。

15. 请注意:所谓心灵的创伤,从来就不是圣经提供的离婚理由。可是,教会必须根据马太福音18执行处理犯罪事件,这包括一个配偶不遵行婚约的义务,如离弃家庭,或虐待等。有身体/生命危险时,教会应立刻采取行动保护受害者。

III. 再婚    

1. 在林前7:15,当基督徒让非基督徒离婚之後,可以再婚。这是最自然解释14,15节的方法。英文:在这些事上,我们不被捆绑。

2. 我们的结论是,在马太福音福音19:9,耶稣让基督徒离婚,当对方犯淫乱,不肯悔改也不听教会的管教时。基督徒若离婚,可以再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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