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义受苦是出于上帝的命定

约翰·班扬 我们合理的信仰

若非上帝的旨意,没有一个仇敌能让苦难临到人的身上;同样,若上帝为了他的荣耀而把人交在仇敌手中,也没有人能救自己脱离他们的手。这样看来,我们既不能太惧怕人,也不能愚蠢莽撞;我们唯有在义路上等候我们的上帝,并使用他的旨意所赐下的那些救我们的方法。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,或自由,或受苦,对我们的安排处置,完全是出于上帝的旨意;我们受苦,或不受苦,都恰恰是为了蒙他的喜悦。这是因为:

其一,上帝已经命定了谁要受苦。受苦不是偶然的,也不是出于人的意愿,而是出于上帝的旨意和命定。保罗说:“免得有人被诸般患难摇动,因为你们自己知道我们受患难原是命定的。”(帖前3:3)当患难临到我们的时候,我们总是容易忘记上帝,把敬畏上帝的人的确会受苦这件事视为奇怪(彼前4:12)。但是,我们不当忘记,因为我们是照上帝的旨意和命定受苦。正是因此,那些在祭坛下的人被吩咐还要安息片时,等候要被杀死的那些与他们一同作仆人的人和他们的弟兄;请留心这句话:他们“也像他们被杀,满足了数目。”(启6:11)所以说,为义受苦和出于义的缘故而受苦,都是出于上帝的旨意。上帝已经命定了谁要受苦。这是其一。

其二,正如上帝已经命定了谁要受苦,上帝也已经命定了他们在这世上何时为他的真理受苦。一个人什么时候为他的信心受试炼,为某事受苦,是被定好时间的。当保罗在哥林多担心异教徒会突然攻击他时,主在夜间、在异象中对他说:“不要怕,只管讲,不要闭口。有我与你同在,必没有人下手害你。”(徒18:9—10)在那里,他受苦的时候还未到来。经上还记着与耶稣基督有关的话:“他们就想要捉拿耶稣;只是没有人下手,因为他的时候还没有到。”(约7:30)上帝子民受苦的时间和时机不是在他们仇敌的手中,而是在上帝的手中;正如大卫所说的:“我终身的事[我的时候]在你手中。”(参诗31:15)因此,透过上帝的旨意,这些人的受苦必定发生在那命定的时候,不到那时候不会发生。

然而,其三,正如上帝已经命定了谁要受苦,何时受苦,他也已经命定了这个、那个或另一个好人要在何地受苦。当摩西和以利亚在圣山上显现的时候,他们告诉耶稣他要受的苦,就是他在耶路撒冷将要成的事(参路 9)。上帝的手将圣徒撒在这里或那里,正如盐被撒在肉上以防它发臭;他们这样被撒在地上,可以给这世界调味。因此,命定他们必须在何地受苦,也是为了更好地为真理作见证。耶稣说:“先知在耶路撒冷之外丧命是不能的。”(路13:33)为什么他们不能在其他地方丧命呢?岂是在耶路撒冷才有仇敌吗?岂是在耶路撒冷才有好人吗?不,不!这不是理由。原因是,上帝已经命定他们要在那里受苦。因此,谁,何时,何地,都在于上帝的旨意,是上帝的旨意所命定的。

其四,正如上帝已经命定了谁在何时何地受苦,他也已经命定了这个或那个圣徒在这样的时候,这样的地方,要经受何样的苦楚。上帝说,他要预先指示保罗,为他的名必须受许多的苦难(徒9:16)。经上记着说,基督预先向彼得指明他要怎样死,荣耀上帝(约21:19)。当希律砍下施洗约翰的头,当犹太人将基督钉十字架的时候,经上记着说,这是要应验“经上所指着他们的话”(可9:13;徒13:29)。我们所受的苦楚,就它们的种类而言,都记在上帝的册子上;尽管这书上所写的似乎是我们不认识的文字,但上帝却全然知晓它们。受苦之人有的要被杀害,要被钉十字架,有的要在他们的会堂里受鞭打,从这城被追逼到那城。(太23:24)难道你认为上帝会说,他们中有的要如此服侍,有的要受到如此对待,却不指派他们有的要受这个试炼,有的要受那个试炼,有的又要经受别样的试炼吗?

毫无疑问,苦难临到我们是照着上帝的旨意,正如它们在古时临到耶路撒冷人一样。上帝命定谁死于饥饿,谁死于刀剑,谁要被掳,谁要被野兽吞吃(耶15:2— 3)。此处所论的情形也正是如此;也就是说,上帝若命定了谁、何时、何地,等等,他必如此成就,并且他也命定了这个或那个好人为他的名要遭受什么样的苦难。我们可以下结论说,到目前来看,圣徒们所受的苦楚都是上帝的旨意所预定、所命定的。

然而,其五,正如这些都是上帝的旨意所命定的那样,上帝也命定了这个或那个圣徒要为何种真理遭受这样或那样的苦楚。每一个圣徒都有他的道路,他的事工,他的见证,是上帝分派他们当做的(可13:34)。约翰行尽他的程途,为上帝作见证(徒13:25),圣洁的保罗也跑尽了当跑的路(提后4:6—7),每一个圣徒都是如此;而且,每一个将要受苦的圣徒,都有一个他命定要为之受苦的真理。基督以一种受苦的方式,为自己特有的真理作见证(可14:61—62);约翰也以一种受苦的方式,为自己特有的真理作见证(可6:17—18);司提反也有自己异于他俩的真理,他为之作圣洁的见证,并为之勇敢地赴死(徒7:51—53)。
倘若你们读过《殉道史》,你们就可以看到这真理纷繁多样,但又如此奇妙和谐。书上记着说,他们有的为上帝的神性受苦,有的为上帝的人性受苦,有的为基督的典章受苦,有的为他们的弟兄舍弃自己的生命。到此为止,我们看到,出于义的缘故而受苦的人,从这层意义上说,是照上帝的旨意受苦。

其六,正如上帝的旨意已经命定了谁在何时、何地受何种苦,并且命定了这个或那个圣徒照上帝的旨意要为怎样的真理受苦那样,上帝也命定了这个或那个人要借谁的手,为这样或那样的真理受苦。摩西和以色列人被命定在法老手下受苦;正是为此目的,上帝让法老作为逼迫者存立,并收获土产(出9:16)。基督也被命定要在希律和本丢彼拉多手下受苦;经上记着说:“希律和本丢彼拉多,外邦人和以色列民,果然在这城里聚集,要攻打你所膏的圣仆耶稣(‘仆’或作 ‘子’),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。”(徒4:27)

这些都是伟大的事例,我们可以从中推断出,这些事情从那时直到现今都是如何被命定的。若非上帝的许可,没有一只麻雀会掉在地上;若非上帝的许可,麻雀不会摔死。麻雀的死并不是出于莫名其妙的原因。倘若一名基督徒比得过许多麻雀,那么,由此可以说,上帝对他的关怜、关心、关爱要胜过他对许多麻雀的关怜、关心、关爱。我们也可以合理地推论说,正如一个人作为受苦之人是被命定的那样,那些人作为用以试炼人的杖和刀也是被命定的。迄今为止,我们和我们的苦难,都是上帝的旨意所预定和命定的。
其七,正如所有这些都经由上帝的手,照着他的旨意临到我们身上,也正如它们中的任一样都是被命定的那样,受多长时间的苦也实实在在是被命定的。恶人的杖临到义人的份上的时间不是人心所定的,而是上帝设定的。亚伯拉罕一定被告知了这一点。上帝对亚伯兰说:“你要的确知道,你的后裔必寄居别人的地,又服侍那地的人,那地的人要苦待他们四百年。”(创15:13)因此,以色列人在巴比伦受奴役不仅在总体上是被命定的,而且他们受掳多长时间也被预先指定(耶25:11—12;29: 10)。兽掌权的日子和见证人穿着毛衣行走的日子也是守时固定的(启11, 12, 13章),他们都不能越过那个界限(参伯14:5)。

我知道我所谈的这些都只是提纲挈领,是针对教会总体而言,而不是针对个别的人。但是,正如之前所暗示的那样,我们的讲论必须由大及小,也就是说,从四百年到十天,再从十天到三天,从笼统的教会到每个特定成员,再到他们受苦的时间及性质(启2:10;何6: 2;徒23:11)。

本文选自约翰·班扬《丰盛的恩典》中第二部分“适时的劝勉:给受苦之人的忠告”。为了帮助大家更深入地了解《丰盛的恩典》一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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