救赎大计

Don Kistler 微时代改革宗教会

在改革宗圈子里,我们常常会听到神的圣约。我们是投靠神恩约之信实的一群人。我们常常会听到恩典之约和工作之约,但是我们很少听到救赎之约。我们也常常听到基督的救赎工作,但是很少思想这个事实,就是这个工作——三一神的第二位格要拯救罪人所要作的工作——是三一神所构思的。

简而言之,救赎之约是父神与圣子在创立世界以前就立下的圣约,其内容是:若圣子献上自己作为罪的献祭,父神会把所有基督为之而死的人赐给祂,作为一个爱的礼物。如此,选民就是父神赐给圣子,作为祂受苦和为救赎他们而死的礼物。

父神在永恒的过去,以其永恒和不变的谕旨,选择要拯救一些人。圣子,在永恒的过去,同意要救赎这些人脱离堕落的境地(而他们会在这个堕落的境地是神在永恒的过去所定旨的)。如果你要问神为什么要定旨人的堕落,落入有罪的境地,答案是神定旨罪的目的,是要我们可以对祂的自我启示有最丰满的认识。如果神没有定旨罪,我们只会知道祂是创造主;但因为神定旨了罪,我们就可以知道祂是救赎主。因着罪,我们对神的认识会变得更加完整。

在撒迦利亚书6:13,救赎之约被称为「两职之间……和平的筹定。」(counsel of peace … between them both。译按。吕振中译本译为:他们二人之间必有和谐合作的计划。)也就是在在父神和圣子,神和「名称为『树苗』」(12节;见吕振中译本)的人之间。这是「万军之耶和华」所论及的在祂自己和「大卫苗裔」之间所定的和平筹定。当基督在约翰福音17章说到父神要把一群百姓作为礼物赐给祂,祂向神祷告:「他们本是你的,你将他们赐给我。」(约翰福音17:6)「你」是指父神。这群百姓是父神所赐的。

在永恒的过去里,父神决定要创造一个族类,在他们当中,祂要救赎一些人。父神是这个救恩计划的作者。基督是我们信心的创始成终者(来12:2)。彼得前书1:20告诉我们,基督是「世界创立以前被豫知」的(吕振中译本)。以弗所书1:4清楚说到,选民是「在祂里面」被拣选的。根据提摩太后书1:9,救恩的恩典是「万古之先,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」。但这个计划是父神所构思,而基督会执行出来的。基督在这个世界所遭遇的所有事,都是根据神永恒的谕旨,预知,和确定的筹定。因此,父神的旨意是要透过神格的第二位格作为圣约的保证(Surety;译按,见希伯来书7:22,新译本)来救赎。

神选择要拯救那些神在基督里所拣选的人。选民属于父神,神把他们赐给基督。「他们本是你的,你将他们赐给我。」基于这点,启示录说他们的名字是「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」(启21:27)。

神以一种圣洁的方式定旨了人类祖先第一对父母,会因为他们对自由意志的运用,而有犯罪的可能,如此就有可能会被归算为「可怒之子」(弗2:3)。为了让神无穷的怜悯和恩典可以赐给他们,拯救他们脱离这个境地,并带给他们救恩,必须要有一个圣约的保证来满足神的正义。

因此,父神把选民赐给祂的儿子,而圣子接纳他们,把他们的名字记在祂的册上(羔羊的生命册),为他们所有的人——无一例外——成为保证,也只为他们,并应许要完成父神所喜悦的,带给他们救恩。

我们在这里也看到基督虽然是代表选民而死,祂也是为满足父神的旨意而死的。祂是代表选民而死,但基督受死是为了神的旨意。

这是父神为救赎恩约所定下的条件:圣子必须取得一个真正的人性,然而却没有罪(来4:15;10:5)。以马内利必须成为他们的代替,除去他们的罪,他们的罪要算在基督的帐上,有如基督自己犯了罪(加3:13)。作为他们的代表,基督必须承担他们的罪所配得的所有刑罚,而祂必须受苦,受死,然后复活(约10:18)。作为他们的代表,祂必须成全所有的公义,好让他们成为义(罗5:19)。祂必须借着向他们宣告福音,重生他们,赐给他们信心,保守他们,使他们从死里复活,并引领他们进入天堂,好让选民能参与到这个有功劳的救恩当中。

这是父神向基督所作的应许,作为基督所完成的工作的结果:父神应许神喜悦的事会透过基督而亨通(赛53:10)。父神应许要为圣子预备一个身体,好让祂作为合适的会幕(来10:5)。父神应许要赐给基督必要的恩赐和恩典以执行祂的工作,并赐给祂无可限量的圣灵(赛42:1;参约3:34)。父神应许会支援执行祂的工作,从死亡的权势中拯救祂,而使祂有能力摧毁撒但的统治,并建立神的国(赛42:1-7)。父神应许基督会成为所有选民的王(诗2:6-8)。父神应许基督拥有对所有被造物的权能(太28:18),为了祂选民的益处来管治他们。父神应许基督会以一种极为庄严和奇妙的方式被荣耀,而被祂所有的造物所看到并承认(来1:3)。父神应许,基督会成为天地的审判者(约5:27)。父神应许要把众多、没有人能数得过来(诗篇22:27)的后裔,赐给基督,作为祂救赎工作的奖赏。父神应许所有的选民都会透过基督得到恩典之约的福益:赦罪,与神和好,被收纳作神的儿女,平安,成圣,和永远的荣耀(路12:32)。

这个救赎之约向我们所启示的,是一种无可比拟的、超乎我们理解的爱。试想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福分,在这个恩约中,神竟然会如此看待我们,认识我们,把我们赐给基督。试想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福分,你我的名字可以被圣子记在祂的生命册上。试想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福分,你我竟然是圣父和圣子在永恒里所共同喜悦要拯救的人!

父神和基督的行动都不是出于必要或受到强迫,而是出于永恒的爱和主动的选择。耶利米书31:3说,「我以永远的爱爱你」。爱推动圣父神,爱推动圣子。这是在充满爱的人之间的爱的恩约,而这份爱是从他们自己里面流泻出来的。

靠着这个恩约,主耶稣成为拯救选民的执行者。父神把他们交在祂的手中,把我们交托给祂。圣子以爱来接纳我们,并矢志不会失去任何我们当中任何一人,而要在末日时使我们复活。基督是无所不能的,信实的,爱我们的,不变的,具有我们的救恩所需要的一切。

想想我们安息在祂里面,把我们的所是和所有完全交托给祂是多么地安全!「耶和华是我的牧者,我必不至缺乏。」(诗篇23:1)而诗篇2:12说,「凡投靠他的,都是有福的。」这对信徒的意涵是巨大的。如此,选民的救恩就是确定的,是无可动摇的。这是因为父神和圣子,对于选民的救恩,以及基督应验圣约的条件所完成的工作,是完全且彼此互相满足的。

选民不需要靠自己保守自己,留在基督里,因为根据这个恩约,他们乃是被保守在基督里的;他们乃是被一只安全的、大能的、和信实的手所保守的。此外,比起单单是我和我的救恩,稳固的救恩是一件更大的事。选民是上帝根据基督「满足」的工作(译按:指基督在十字架上受罚替赎,平息父神的忿怒的工作)而赐给基督的礼物,而不是我自己所作的满足的工作。如果一个人会失去他的救恩,就只能是因为父神对基督所完成的工作感到不满足。但是祂已经一次而永远地宣告,也无谬误地写在圣经的扉页里,父神已经得到满足。而若父神已经满足于基督所完成的工作,问题就定案了。

译后:这篇文章从救赎之约的角度来说明救恩的稳妥。选民的救恩的基础是创世以前,三一神之间的「救赎之约」。圣经虽然没有用这个词,但是从一些经文可以得到这个推论,就是三一神之间的确有这样的约定存在。在路加福音22:29,主耶稣说:「我将国赐给你们,正如我父赐给我一样,」这里的「赐」,原文是διατ?θεμαι,即与你立约的意思,所以这节经文可以翻译为:我把国约定给你们。其隐含的含义是:父神和圣子之间有一个永恒的约定。这是救赎之约很强的支持经文之一。

诚之译自:

http://www.ligonier.org/learn/articles/redemption-planned/

原载:Tabletalk杂志,2004年2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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